公司中标云南省镇康县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特许经营项目
公司中标云南省镇康县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特许经营项目
2022年6月28日,镇康县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特许经营采购成交结果公布,贵州清风生态环境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中标金额12438.66万元,服务时间30年。
服务范围: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一期工程建设日处理能力100吨的生活垃圾处理厂站1座,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100吨的成套设备一套,建设厂房、辅助生产设施、生产管理和生活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日处理能力15吨的餐厨垃圾处理子系统;同步考虑协同医疗垃圾、渗沥液浓缩液、市政污泥、污水厂污泥等垃圾的处理并配建相应设施。对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整改及封场工程。
(2)项目二期工程建设日处理能力100吨的生活垃圾处理厂站1座(实际处理规模以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100吨的成套设备一套,建设厂房、辅助生产设施、生产管理和生活服务设施。
(二)项目总投资: 12616.94万元
(三)服务要求
1、待焚烧的生活垃圾应堆放在池内,防止扩散,对产生的渗滤液要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进行处理,达到国家生态环境部门规定水质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焚烧产生的排放烟灰应达到国家生态环境部门规定排放标准。
2、安装监控设备对处理场区进行24小时监控,监控设备应按相关要求与主管部门及生态环境监测部门实时联通及同步传输,积极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环境监测检查工作,技术指标严格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3、投资人须成立项目公司,且注册地位于临沧市镇康县内;
4、垃圾保底量:一期月平均100吨/天,二期月平均100吨/天;
5、回报机制:政府付费,镇康县人民政府将本项目付费列入本级财政各年预算及中长期财政规划中;
6、费用核定及支付方式:每月经业主单位核定后由县财政局拨付,核算方式为:月运营费用=综合单价×垃圾进厂量。垃圾进厂量不足保底量按保底量计,超过保底量按实际量计。
7、商业运营条件:完工证书及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8、调价机制:详见特许经营合同。
9、绩效考核:详见特许经营合同。
10、特许经营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11、本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7616.94万元,二期工程投资暂定5000万元,两期工程统一招标、分步实施、分别验收及核算方式。
12、中标单位及时启动一期工程建设,二期工程建设根据镇康县人民政府要求适时启动。